根据科技部《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计字[2000]542号)和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》(粵科管字[2013]127号)的有关规定,现对“我国近海牡蛎重金属累积与海洋环境生物质量评价研究”成果登记予以公示,公示期共7个工作日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,逾期不予受理。为便于核实、查证,确保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处理异议,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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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
2022年1月20日